老赖的子女不能选什么专业
1、对老赖子女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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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非法手段索取,意思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通过一些强制措施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这样就会构成犯罪,如果老赖找到证据,反咬一口,还让自己有牢狱之灾,得不偿失。还有一种非法途径是侵犯老赖的名誉等人身权利,如贴大字报,网络传播等,这样的行为依然会被对方抓住把柄,反咬一口。所以通过非法手段索要老赖欠款,需要慎之又慎。
2、老赖的儿女不能上重点大学,是什么意思
爹进入黑名单,影响下一代。
爹的老赖只代表其本人由自己承担责任,
不代表全家,也不影响家庭成员。
3、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能上大学吗
是可以考取大学的,但是不能上收费很高的大学。
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
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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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措施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规定目的: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4、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什么大学不能录取
为高收费私立学校。
依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的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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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被执行人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2、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5、老赖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对子女没抄多大影响。债务人的子袭女不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偿。但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通俗来讲,如果父亲生前有债务未还清,其子女在继承遗产后,同时也就继承了父亲的债务,但是如果超过你所继承的遗产,你也可以选择不还。所以只要选择继承遗产就要替父还债,如果你选择放弃继承,那就不用还了。
6、老赖的妻子子女会受到哪些限制
从法律上讲,老赖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责任应当由其独立承担。因此,与其妻子与子女并无关系,法律上也没有限制。但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对外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没有作出认定,人民法院仍然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等;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妻子、子女还是有影响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7、2020年规定"老赖"子女不能考公务员的是哪几个省?
您的这个问题我没有专业能力回答,但个人理解,或者说想法比较多专。故与您交流。属
我认为:
第一,“老赖”是对失信人个人的惩戒措施,一般情况下,不能够搞株连的。
第二,公务员考试是对考生个人的,考生个人没有失信问题,就应该没有问题。
第三,公务员招考是依法进行的,不会出现就几个省规定的情况,除特殊的岗位外,全国的招考政策基本都是一致的。
第四,对一些报考的限制条件,还是以报名机构的咨询结果为准。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并祝您好运。